轉發關于開展湖北省企業研發測試補貼工作的通知
2014-03-31 20:02:08 來源: 武漢市工程科學技術研究院 作者:本站編輯 瀏覽次數:0 次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湖北省科技廳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推進“創新湖北”建設的實施意見(試行)》,省科技廳決定開展企業研發測試補貼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貼對象
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企業孵化器在孵企業(名單見附件1,2)
二、補貼條件
企業在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研發創新活動中,使用外單位的科學儀器設備進行檢驗測試所發生的費用,可申請補貼。
三、補貼時間范圍
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企業在外發生的檢測費用。
四、申報材料
(一)湖北省企業研發測試補貼申報表2份,須同時報送電子版光盤(附件3);
(二)有關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研發項目立項文件和項目預算原件1份及復印件2份,原件受理后退還;
(三)項目研發費用輔助賬復印件2份;
(四)研發過程在外檢測費用發票原件及復印件2份,原件受理后退還;
(五)可說明測試內容、所屬研發項目或測試單位的其他材料(如檢測報告或委托協議等);
五、受理時間與地點
省科技廳從4月1日至4月30日集中受理申報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報送地址:省科技廳政務服務窗口(省科技廳一樓大廳)
聯 系 人:柳丹 劉波
聯系電話:027-87133657(傳真)87135510
六、相關要求和說明
(一)孵化器內的在孵企業填寫附件3(在孵企業填寫部分)后,連同附件材料一并報所在孵化器。
科技企業孵化器應指定專人負責補貼申報工作,填寫附件3(孵化器填寫部分)并匯總各在孵企業的申報材料后報省科技廳。
高新技術企業(含孵化器內高新技術企業)將附件3(高新技術企業填寫部分)及附件材料直接報送至省科技廳。
(二)生產線測試、法定質量檢測、產品質量檢測等不屬于研發測試的不在補貼范圍內;
(三)不能說明測試用途的不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