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江岸區科技局《2014年度江岸區企業專利“掃零”工程試點工作的通知》
2014-05-22 22:22:41 來源: 武漢市工程科學技術研究院 作者:本站編輯 瀏覽次數:0 次
各相關企業、專利代理機構:
為進一步提升全區企業專利創造和保護能力,推進企業自主創新成果專利化和產業化,按照《湖北省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城市企業專利申請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我局決定在全區啟動2014年度企業發明專利“掃零”工程試點工作(以下簡稱“掃零”工程),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及條件
(一)申報企業為在武漢市江岸區行政區域內辦理了工商注冊、稅務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小微型企業。
(二)申報企業2014年度未曾提出過發明專利申請(以下簡稱“零專利”企業)。
二、申報及認定程序
(一)“零專利”企業委托專利代理機構提交專利“掃零” 工程試點企業申報表,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委托專代理機構的組織機構代碼證。(5月28日前完成)
以上需提交材料除表格外均為復印件。
(二)江岸區科技局(知識產權局)按照“零專利”企業申報材料,結合近2年專利代理服務機構關于武漢市專利“掃零”工程試點工作完成情況確定一批單位入選“掃零”工程試點企業,并通知相關單位和專利代理機構。(6月10日前完成)
(三)入選專利“掃零”工程試點企業委托專利代理機構提出專利申請并繳納相關專利申請、代理費用和實審費用。(8月5日前完成)
(四)入選專利“掃零”工程試點企業委托專利代理機構向江岸區科技局(知識產權局)提交“江岸區專利申請獲權資助經費申請表”并提交相關材料。(9月10日前完成)
(五)江岸區科技局(知識產權局)對申報“掃零”工程資助經費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通知其辦理相關資助撥款工作。(11月底前完成)
三、申報有關要求
(一)每家企業申報專利類型僅限于發明專利。
(二)申報“掃零”工程試點企業需委托在江岸區注冊的專利代理機構申請專利。
(三)申請專利的企業,需提出實審請求。
根據有關要求,本年度全市“掃零”工程試點企業發明專利申請總量不超過300件,將按照先申請先資助的原則予以辦理。
四、“掃零”工程資助內容及標準
對入選“掃零”工程試點企業支付給專利代理機構的專利代理費用給予資助。發明專利申請資助標準為:2件以下(含2件),每件2000元;2件以上,每件3000 元。授權后,按照當年江岸區專利資助政策對企業授權專利給予資助。
五、申報資助材料
(一)江岸區專利資助經費申請表。
(二)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
(三)專利代理機構出具的(企業繳納給代理機構的代理費)收據。
(四)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發明專利申請繳納的實質審查費收據。
(五)企業向我局開具的收款收據(加蓋財務專用章、公章、司章)。
按照相關規定,“掃零”工程資助資金須直接撥付至試點企業賬戶。
以上需提交材料除表格外均為復印件。
聯 系 人:邱本勝 朱偉山
聯系電話:85690094、85690093(亦傳真)
武漢市江岸區科學技術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五日